今天是: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> 专题 > 惠企政策专栏 > 正文
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
信息来源: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| 发布时间:2023-08-03 00:00

政策简介

一、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
二、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
打印|关闭
 

鄂ICP备11002588号-1 鄂公网安备 42102202000035号 网站标识码:4210220025

主办: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:公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网站编辑部电话:0716-5227196

地址: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22号 邮箱:gaxzfwz@gongan.gov.cn 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