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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性住房租金执行市场差别化租金
信息来源: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发布时间:2023-10-27 08:26

保障性住房的配租价格由县发改局会同县住建局、县财政综合考虑同地段、同类型商品住房租赁价格、保障对象经济承受能力、建设运营成本等因素确定,实行差别化租金。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分层次予以租金核减:

(一)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住房困难的家庭,按照县发改局核定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的20%收取;

(二)低收入的家庭住房困难,按照县发改核定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的50%收取;

(三)城镇中等偏下收入、新就业职工、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,按照县发改局核定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全额收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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