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> 互动 > 信件公示

信件公示

标题: 咨询被盗摩托车时隔多年找回后,如何办理行车证的问题。
来信时间: 2020年10月19日
来信人: 陈德高
内容: 我的摩托车2011年被盗后报警,斗湖堤派出所于2020年10月13日找回后通知我领回,但现在办不了证了,请问我应该怎么办理行车证。

受理回复

答复时间: 2020年10月20日
答复部门: 公安县公安局
答复内容: 按照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: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,应当强制报废。该车已超过3个检验周期,因此该车属报废车,已无法办理行车证。
 

鄂ICP备11002588号-1 鄂公网安备 42102202000035号 网站标识码:4210220025

主办: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:公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网站编辑部电话:0716-5227196

地址: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22号 邮箱:gaxzfwz@gongan.gov.cn 网站地图